根据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津政发〔2019〕7号)有关规定,现将所管理企业(或本企业)2021年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如下:
企业 名称 |
工资总额清算数(万元) |
职工人数(人) |
职工年平均工资(万元) |
备注 |
天津市津勘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|
980.1 |
51 |
19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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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津勘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9月30日